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现代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现代化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三)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与首善大路交汇处; (四)建设性质:迁建; (五)本项目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45006.50m2,本次用地面43082.50m2。项目建设7栋建筑,总建筑面积36950m2,包括:综合楼、病原微生物检测楼、公共卫生检测楼、应急保障中心、应急保障楼、门卫建筑面积、污水处理及垃圾用房等,项目实施后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搬迁至新址。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连接:网址https://www.jlscdc.org.cn,公众可通过附件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看。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主要征求受本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31-87987400;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145号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431-85194300;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碧街253号。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附件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请公众在参与公众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2024年8月20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现代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现代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