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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一、职能科室

(一)综合办

1. 负责中心政务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转,统筹内外联系和工作衔接。

2. 负责公文处理、综合文稿起草、档案管理及文件收发流转等工作。

3. 负责会议会务、领导活动安排、公务接待和会议室管理等工作。

4. 负责文印管理及常用办公用品的需求汇总、领用和发放工作。

(二)人事科

1. 负责中心人事管理制度、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及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2. 承担干部培养选拔、考察考核、岗位聘用和人才推荐管理等工作。

3. 负责人员招聘调配、入职退休、考勤及年度考核等工作。

4. 负责工资薪酬、社会保险、职称晋升和岗位等级评聘等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1. 贯彻财经法规制度,制定内部财务制度,组织编制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

2. 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预算执行监控、财务分析和日常财务监督。

3. 统筹收入、收费、支出审核及财务票据、印章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4.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和财务档案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5. 配合财政、审计、税务检查及资产清查,督促落实相关整改要求。

(四)老干部科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政策,负责离退休人员日常服务、管理和教育工作。 

2.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政治学习、走访慰问和文体活动,落实相关政治、生活待遇。

3.做好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患病探视、活动场所管理及相关善后服务等工作。 

(五)党群办

1. 负责中心党委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党建、党员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2. 组织协调各党支部落实党建任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3. 履行工会职责,统筹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

(六)纪检监察室

1. 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情况。

2. 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对“三重一大”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

3. 受理信访举报,依规处置问题线索,督促巡视巡察及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七)安全生产与保障部

1. 负责中心后勤保障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绿化保洁等管理。

2. 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设施设备维修及物资发放、报废等工作。

3. 制定落实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四防”管理、巡查、培训和演练。

4. 负责门卫、监控、值班和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内部安全保障。

(八)科教科

1. 负责科研规划、项目和标准管理,组织成果、奖项申报及论文备案审核。

2. 组织专业人员进修、继续教育、岗前培训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

3. 负责高校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及实习、进修人员的统筹管理。

4. 承担学术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新技术转化应用。

(九)预防医学会办公室(编辑部)

1.负责预防医学会文秘、行政管理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制度和相关文件起草工作。

2.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及各类学术会议、科普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相关决策落实。

3.负责学会分支机构日常管理、财务及会费收缴,组织相关科技奖项评选,协调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任务。

4.负责《中国卫生工程学》稿件组织、审稿、编辑加工、印刷、征订和发行等工作,按期完成期刊出版。

5.负责期刊编委会组织、稿源拓展、质量提升及年度检查、主题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业务科室

(一)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

1. 负责省级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运行,开展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

2. 组织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应急指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3. 指导下级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和业务工作。

4. 组织国家和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开展现场处置、培训及演练。

5. 负责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专家库建设。

(二)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医防协同融合管理办公室)

1.参与制定重点传染病防控及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相关规划、方案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流感、新冠、手足口病及传染病症候群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

3.承担相关传染病疫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和技术指导,开展健康宣教和业务培训。

4.推动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措施落实。

(三)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所

1. 制定艾滋病、性病、乙肝和丙肝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重点人群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和风险预警。

3. 开展自愿咨询检测、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和综合防治项目指导。

4. 指导感染者和患者治疗随访,统筹艾滋病抗病毒药品计划管理。

5. 开展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和全省防治技术指导。

(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

1. 拟定全省慢性病防治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 组织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死因、伤害、心脑血管事件和肿瘤监测。

3. 开展重点人群筛查干预、专项调查和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

4. 指导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及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

5. 开展健康促进、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及慢性病防控考核评估。

(五)免疫规划指导所

1. 协助制定免疫规划政策和接种方案,组织实施并开展技术指导评价。

2. 汇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组织非免疫规划疫苗省级采购。

3. 指导冷链设备配置更新及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应用。

4. 开展接种率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和免疫效果评价。

5. 组织预防接种业务培训、信息分析报送和科普宣传教育。

(六)环境与健康危害因素预防控制所

1. 开展生活饮用水和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及风险评估。

2. 制定环境健康监测技术方案,指导基层监测并开展考核评价。

3. 负责环境健康数据资源库应用指导、数据审核和分析利用。

4. 开展环境健康科研、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和相关政策技术支撑。

5. 配合开展控烟、戒烟干预及环境健康知识宣传指导。

(七)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所

1. 负责中心信息化规划、项目建设、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

2. 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风险监测,组织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3. 承担全省疾控信息系统和VPN专网管理、培训及技术指导。

4. 参与全省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基层落实相关建设任务。

(八)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办公室)

1. 开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2. 开展居民营养健康、食物成分、膳食和重点人群营养监测调查。

3. 承担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技术培训及区域营养创新平台建设。

4. 开展食品安全、合理膳食、体重管理等健康科普宣传。

(九)预防医学门诊部

1. 开展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门诊治疗。

2. 提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

(十)学校卫生指导所

1. 协助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开展全省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2. 组织学生常见病、健康影响因素和校园环境健康因素监测。

3. 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宣教、干预及监测数据汇总分析。

4. 开展学校卫生技术研究与应用,完成国家和省级相关工作任务。

(十一)消毒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

1.参与重大传染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技术指导。

2.组织开展消毒与病媒生物监测、质量控制、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推进相关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

3.负责蜱传传染病相关项目管理、监测预警、现场处置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十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1.开展食源性、土源性寄生虫病检测,承担寄生虫虫卵鉴定及疟原虫镜检、分型和血片复核鉴定等工作。

2.负责全省寄生虫病检测质量控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汇总分析和监测资料整理报送。3.参与制定全省寄生虫病防控技术规范,组织调查报告撰写、检验实操培训和检测能力考核

(十三)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部

1. 负责对外业务衔接及送检样品接收、登记、委派和复检协调。

2. 组织公共卫生科研和技术开发,管理横向科研合作项目。

3.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及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研究管理。

4. 参与健康教育项目,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提供支撑。

(十四)质量管理科

1.负责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运行、维护与持续改进,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编审和受控管理。

2.组织中心实验室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及外部审核,负责检验报告审核监管、检验印鉴和检测档案管理。

3.负责中心仪器设备检定、档案归档和维修费用审核,组织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和耗材采购相关工作。

4.负责全省疾控系统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开展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5.负责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日常管理。

(十五)理化检验所

1. 承担食物中毒检验和食品污染、有害因素风险监测检测。

2. 开展食品营养成分及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理化检测。

3. 承担食品、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检测。

4. 开展理化检验新技术研究,参与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制修订。

5. 负责全省理化检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

(十六)病毒病检验所

1. 承担病毒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原检测、鉴定和结果分析。

2. 开展重点病毒性传染病监测检验及病毒株分析。

3. 负责病毒病监测网络实验室管理、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4. 指导基层病毒检测实验室规范管理和生物安全工作。

5. 研究、引进和推广病毒检验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相关科研。

(十七)微生物检验所

1. 参与制定细菌性传染病应急方案,承担应急检测、鉴定和溯源。

2. 开展细菌性病原常规监测及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检验任务。

3. 开展细菌、真菌等病原分离培养、鉴定和基因组检测分析。

4. 承担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等卫生微生物检验。

5. 负责全省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推广微生物检验新技术。

(十八)毒理检验所

1. 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和功能学评价。

2.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样品毒理学检验和风险研判支持。

3. 参与毒理技术标准制修订,开展新技术研发、验证和比对试验。

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内设机构职责 

(一)院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全院行政综合协调和公共关系处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2.负责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汇总和督办落实。

3.负责文秘、收发文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会议、培训及各类活动的组织筹备、协调和会务保障。 

(二)院结核病预防控制所

1.参与制定全省结核病重点工作、经费预算、使用计划及相关政策文件、技术规范和业务方案。

2.组织实施国家结核病防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广新诊断技术和患者管理工具。

3.开展学校、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培训、技术指导和疫情处置。

4.指导密切接触者筛查,承担或参与结核病预防控制专题调研和实施性研究。

(三)院疫情监测所 

1.负责全省结核病疫情监测、动态分析、趋势研判、预警处置及监测数据质量控制。

2.组织开展结核病监测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解决基层监测、预警响应及数据对接问题。

3. 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和阶段性防控效果评价及全链条业务质控。

4.编制全省结核病监测、规划评估和专项调查报告,为防控策略调整提供技术依据。

(四)院耐多药防治指导所 

1.负责全省耐药结核病防治管理、日常监测、技术指导、培训督导和考核评价。

2.参与制定、修订耐药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方案和管理要求。

3.推广耐药结核病新型诊断技术和治疗管理模式,提升规范诊疗和患者管理水平。

4.承担或参与耐药结核病防控专题调研、实施性研究及相关业务工作。

(五)院健康促进与科技转化所

1.负责全省结核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2.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指导基层做好患者健康宣教、社区动员和科普宣传。

3.负责全省“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

4.承担吉林省防痨协会日常业务及管理工作,推进结核病防治相关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六)院诊疗质量评价所

1.制定并推广全省利福平敏感结核病治疗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要求。

2.开展利福平敏感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健康管理培训和技术指导。

3.协助做好免费抗结核一线药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院安全生产与保障科

1.负责全院后勤运行、基础设施维护、水电机电、环卫绿化及节能等综合保障工作。

2.负责物业外包、安保、消防、治安防范及相关设施设备巡检维护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

4.统筹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全院安全稳定运行。

(八)院结核病实验室

1. 负责结核病实验室检验检测、分枝杆菌病原学鉴定与溯源,组织开展结核病耐药监测和分子流行病学监测。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结核病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推进结核病实验室网络建设。

3.组织开展全省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培训、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医疗机构实验室考核及星级评定相关工作。

4.负责分枝杆菌菌株库建设与管理,开展新技术、新方法应用评价及相关应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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