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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简章
发布机构:科教科 时间:2025-08-11
   一、培训简介
  (一)背景
   为探索加强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各级疾控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预防医学和相关临床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依法、规范开展公共卫生实践的防治结合型公共卫生医师。根据国家疾控局科教国际司《关于做好2025年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与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疾控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疾控发[2025]5号)要求,确定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培训基地。
  (二)培训年限
   培训年限为2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考核不合格者,经培训基地同意,培训时间可顺延,但时间不超过1年。顺延期间培训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三)培训内容
   以提高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和相应的临床基本技能为核心,包括职业道德、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理论和实践能力、临床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人际沟通交流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学员在培训基地完成理论和实践培训。培训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公共理论培训,主要采用集中面授、带教面授等方式进行,时间为3个月;第二部分为临床基本技能培训,主要采用实践操作、案例讨论、带教面授等方式进行,时间为9个月;第三部分为公共卫生实践培训,主要采用现场实践、案例教学与带教面授等方式进行,时间为12个月。
   二、招收原则

   按照“自愿申请、单位同意、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收工作。

   三、招收计划

   按照吉林省疾控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疾控发[2025]5号)的相关内容,2025年吉林省计划招收和录取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0人,其中吉林省疾控中心2人,长春市所辖市、县级疾控中心8人。
   四、招收对象和条件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入职未满3年,具有全日制预防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公共卫生医师工作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申请人填报《个人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临床医师或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附单位推荐和承诺书(附件2),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并于8月15日24:00前(以电子邮件时间和邮戳时间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9026155@qq.com),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贰份)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3145号,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教科付娆收,邮编130062。
   (二)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8月25日前完成报名者的资格审查、笔试考核等工作,确定拟录取对象,报吉林省疾控局审定;通过吉林省疾控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jlscdc.org.cn)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发放录取通知。
   (三)拟录取对象接到录取通知后1周内应与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教科进行录取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取消本次录取资格。
   (四)培训对象按录取通知要求于8月29日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逾期未获准假而不报到者,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
    六、培训期间待遇
   (一)在原单位待遇
    1.原单位待遇不变,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以及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在岗职工待遇照常发放。
    2.参加原单位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按规定参加单位调整薪级工资档次。
    3.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不扣减专业技术任职年限。
   (二)培训项目给予学员的待遇
    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根据学员实际学习培训情况发放适当生活补助。
  七、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吉林省疾控中心科教科咨询。
    联系人: 付娆 18166830928


附件:

     1.报名表

     2.单位推荐和承诺书

     3.招收人员信息表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吉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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