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健康教育宣传媒介及服务机构进行遴选备案。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宣传媒介及服务机构遴选备案。
(二)服务范围:负责根据中心业务工作需求,通过大众传媒媒介宣传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方面专业知识。
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或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备案,具有设计、制作、代理广告(或宣传信息)能力及通过大众传媒媒介发布广告(或宣传信息)资质;
(三)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宣传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四)具备宣传媒介主体管理单位(或企业)授权资质。
(五)近三年具有相关宣传工作经验及业绩;
(六)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企业)参加遴选备案;
(七)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企业)参与遴选备案。
三、需递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企业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相关授权或注册备案等材料。
(三)宣传媒介主体管理公司或单位授权材料(原件备查)。
(四)代理服务工作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四、截至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与遴选备案的机构应于2023年04月12日16:30时前将密封完好的相关材料(9份)送交到吉林省疾病控制中心161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资料不予受理。
五、遴选备案方式、时间及地点
遴选备案方式:由省疾控中心组成的9人专家评审组对上报材料审核打分,遴选出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后进行备案。
时间:2023年04月13日10:00时。
地点:吉林省疾病控制中心六楼会议室。